关于召开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将与该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8月30日10:00-12:00分
二、会议期限:半天
三、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四楼四号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崇武
六、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关于公司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制定<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7、《关于制定<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8、《关于制定<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1、《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关于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
七、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回执见附件。
八、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5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九、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投票代理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十、其他事项
1、因本公司所持有股东名册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股东名册中部分股东联系方式缺失,烦请收到查阅通知后尽快与会议联系人联系,更新相关信息。
2、会议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清平
3、联系电话:0755-82739188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会议回执单.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